闲出问题!男子无聊锯绿化带34株树,最终落得获刑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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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出问题!男子无聊锯绿化带34株树,最终落得获刑下场

北京丰台法院审结的一起寻衅滋事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被告人孙某某因无故损毁公共绿化带内34株白皮松,造成4万余元经济损失,最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刑罚。

事情发生在2025年4月至5月间,清晨时分,街道上行人稀少,孙某某却出于“无聊解闷”的心理,带着手锯来到某绿化带,他锯断了两侧白皮松树冠以下的主要枝条,致使34株白皮松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经专业认定,这些被损毁的白皮松价值高达人民币4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孙某某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案件诉至丰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孙某某家属积极代为赔偿了被害单位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的白皮松属于公共道路绿化带内的绿化树木,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属于公共财物,孙某某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锯断树木主要枝条,这一行为直接导致树木生长受损、生态功能受限,符合“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两千元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本案中涉案损失达4万余元,已达到刑事追责标准,不过考虑到孙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从轻处罚,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生效。

类似孙某某这样因随意破坏公共绿化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并不少见,在另一个城市,一名市民因觉得小区内的树木影响了自家房屋的采光,便私自砍伐了小区内的5棵树木,经鉴定,这些树木价值数千元,该市民最终不仅被要求补种树木、赔偿损失,还面临了行政处罚,还有一些人,为了个人方便,在公共绿化区域停车、堆放杂物,导致花草树木被破坏,同样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城市公共绿化树木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财产属性,它们不仅能够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调节城市气候,还能美化环境,为居民提供舒适的生活空间,据统计,一棵成年的树木每年可以吸收约18千克的二氧化碳,释放约13千克的氧气,公共绿化树木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多层级法律法规的保护。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损毁、砍伐、移栽公共绿化树木,否则,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实践中,即使树木存在遮挡采光、滋生虫害等客观问题,也不能成为个人擅自处理的“合法事由”,行为人必须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物业管护单位等法定职责主体提出申请,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后,采取规范的修剪、移栽等措施,私自锯枝、砍伐的行为,无论理由是否正当,都不影响违法犯罪的认定。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每个人都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尊重和保护公共绿化资源,城市的绿化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我们才能生活在一个美丽、宜居的城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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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1. OverAbove 回复
    我闲得慌时总刷游戏解闷真有人锯绿化带34株树这下闲出问题获刑了还是别乱搞事好啊
  2. Red 回复
    我平时无聊就宅家打游戏混时间,这男的居然去锯绿化带的树,锯34株最后获刑了,真的闲出大问题啊。